关于即日起启用修订后的商标书式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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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六二号《关于发布<商标审查审理指南>的公告》,国家商标局对相关商标书式作出适应性调整(公告详情:http://sbj.cnipa.gov.cn/tzgg/202112/t20211210_337956.html)。 龙门标智连商标智能申报系统将遵循商标局调整,自即日起,正式启用调整后的书式,旧版书式也将同时停止使用,故平台用户需上传新委托书模板,请各位用户悉知并及时上传。此外,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标智连官方顾问(19155128157)为您解答!
龙门标局团队
2021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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